位于石家庄市煤机街的老小区亦是“小小区”的江山花园,自打2011年开始居民自治以来,经过三年时间的摸索与探路,从居民、社区居委会皆为取暖发愁,到如今责任分得清,家家暖和户户满意,今年的取暖费收取率近乎100%。 换管道增设备,居民家中暖起来 去年供暖季,江山小区1、2号楼前的暖气管道因为日久腐蚀,出现了跑漏水现象,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。自治委员会成员挨家挨户入户做工作,说明原因,最终,两栋楼6个单元共72户居民,每户缴纳了150元,作为更换管道费用;今年供暖季,为提升小区热交换站的消化能力,从按0.3元/平方米收取的物业费中抽出一万多元,增加了一组新设备,居民家越发温暖。关于这些费用的支出,自治组成员做出明细单,贴在小区门卫室的公示栏上。 前些日子,自治组成员郭文喜接到3号楼4单元401居民反映自家暖气不热的情况,立刻带着维修师傅上门查看,最终发现是一户正在装修的居民家暖气阀门没开着。 居民自治后,小区取暖费的收取率从2011年的70%,到今年几乎达到100%。“在供暖季到来前,一贴出缴费通知,业主们都很自觉地来交费了,供暖期间,室内温度一直保持在22度左右。”今年64岁的自治委员组组长周友民说。 责任分清制,让钱花得清清楚楚 据周友民介绍,江山花园是个“小小区”,有2栋六层楼和1栋带电梯的八层住宅楼,共11个单元132户。这样的小区,大部分物业都不愿接手,物业管理成本大,收费却不高。2011年,小区开始走上自治的道路。 过去一到供暖季,有的单元热,有的单元凉,一些住户取不上暖,干着急。小区自治后,想温暖过冬,只能依靠自力更生。自治委员组商量后,决定采取“责任分清制”的办法。比如,如果是进入小区的主管道坏了,那就从物业费中抽取维修更换费;哪个单元的暖气管道坏了或需要更换,就由涉及到的单元所有住户平摊费用;如果是入户暖气管出现问题,自治组会帮着联系维修工,工料费由住户个人承担。 “责任分清制,让钱花得清清楚楚,大部分居民都感到满意。”他说。 自治模式好,但“接班人”难找 建华一社区书记刘剑说,过去江山花园是个最让居委会头疼的小区。为催缴取暖费,每年居委会都跑好多趟。2011年,物业撤离,小区成立了业主自治委员会,共10人。到第三个年头时,小区的取暖费收取率就达到了百分之百。 刘剑也有一些顾虑。一是业主自治的模式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,无权力、无公章,遇到一些问题就很难办;二是自治组成员平均年龄在65岁以上,考虑到年龄和身体的原因,必须要寻找“接班人”。然而却很难。年轻人都忙于工作,根本没时间,也不具备管理经验。“我们也探讨过,或许可以专门招聘一两名有小区管理经验的人,签订聘用合同,作为自治组长管理小区。” 他说,花钱少、办事多的自治模式非常适合一些“小小区”,模式依旧有待于探讨,也希望能够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持。 |